外国语学院各系、所:
现转发至各单位三份文件:校研[2013]05号《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聘任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校研[2013]06号《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和校研[2013]04号《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增列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同时提醒各位老师注意,申请新增博导条件有所变化:申请博士生导师,以申请人晋升教授职称之后取得的科研成果为准。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按照文件的相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并注意时间节点:
4月2日前 提交《博/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聘任兼职博导资格审批表》、《博/硕导科研业绩指标自测表》(见附件)及科研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
4月初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学校安排,本次申报时间较为紧迫,请申请人务必在4月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整理好,送至汇文楼114室 (电话:65982980),谢谢大家配合!
请注意:
科研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出版专著原件、发表论文相关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和全文,数据库检索论文需提交校情报处证明)、科研项目合同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明材料等。
附:2013增列硕博导师文件和表格
外国语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