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2 点击:

 

2011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 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依据学生手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06年7月11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评选条件执行。

填表注意事项:

1、表格一定正反打印,且每份表格只能为一页纸;

2、请尽量用电脑填写表格,签名手写;

3、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字数控制在400-600字左右。

请于3月24日前将申请表格报学工办116室王    请同学在3月24日前将表格交到学工办116室王老师处。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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