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7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6-09-05 点击: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我校 2027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外国语学院现针对 2027 届毕业生开展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郑春荣、吴 贇

副组长:胡 琪、母朝静

成 员:宋 波、郭亚东、高卫泉、梁 艳、张照旭、庞文薇、李莎莎、李伟伟、杨曜婷


二、学科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成 员:郭亚东、高卫泉、梁 艳、张照旭、庞文薇、李莎莎、张克芸


三、推选要求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1.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养。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平均绩点在3.5(含)以上(退伍学生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报名截止前,现行培养方案内已修的通识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全部通过;已修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环节未曾有过不及格记录。


四、名额分配办法

1.学院以各系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为基本依据,将学校下达的名额分配到各系。

2.在名额分配中适度向重点人才培养改革及交叉学科方向倾斜,鼓励交叉培优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3.如有必要,可根据各系学生报名情况及学科需要在系之间友好协商基础上做局部微调,确保推免名额应用尽用。


五、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推免生学业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社会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4 项构成,其中第 2-4 项内部如有多项得分只取一项,不得累加。具体指标设置的要求如下:

1.学习成绩:占比 85%,采用百分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学生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占比为 80%;第二部分为学生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占比为 20%。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及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供的为准。

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所有课程平均绩点*80%+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20%。(各专业主干课程见附件 1:《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业主干课程列表》)

2.社会服务:占比 5%。社会服务包括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两个类别。(具体参考附件 2:《2026 年社会服务类评价指导意见》)

3.科研成果:占比 5%。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同济大学署名第一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科研论文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审核鉴定判定每位作者得分,贡献值权重之和不超过 1。学生发表多篇论文原则上只取 1 篇;如有多篇不同内容的高级别研究成果论文,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后酌情判定。科研论文目录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的目录为参考,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可作认定增补。

科研成果评分标准如下:

(1)国际高水平论文认定为 5 分。

(2)国内高水平论文认定为 3.5 分。

(3)论文发表具体由学科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后评分。

4.竞赛获奖:占比 5%。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队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赛事目录认定范围:

(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并提供获奖学生加分名单;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由校团委审核并提供获奖学生加分名单;

(3)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非专业组艺术表演类)项目,由校团委审核并提供获奖学生加分名单;

(4)全国大学生体育类单项锦标赛(非高水平运动员组)项目,由体育教学部审核并提供获奖学生加分名单;

(5)其他学科竞赛项目参考《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2025 版)同济创新[2025]9 号》(附件 3-1)及《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2026 版)同济创新[2026]1 号》(附件 3-2)。

竞赛获奖评分标准如下:

(1)国家级奖项:有特等奖的赛事,认定特等奖 5 分,一等奖3.5 分,二等奖 2 分;

(2)国家级奖项无特等奖赛事,认定一等奖 5 分,二等奖 3.5分(金奖、冠军等同于一等奖,银奖、亚军等同于二等奖);

(3)国际级奖项参照国家级执行,赛事需连续举办且不低于国家级要求;(4)艺体类竞赛学生获奖信息及加分分值由学校相关部门向学院提供;

(5)团队获奖可按照贡献度进行加分,加分权重由学科专家审核小组审定。

(6)同一内容或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项目多次获奖者,只认定最高级别获奖项;

(7)如有不同类别的竞赛项目,且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高级别奖项,每类别可累计加分一项,加分总计不超过 5 分。

科研论文或竞赛获奖如为相同科研成果,仅可选择一项加分。

退役大学生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做好同济大学 2026 年度征兵工作及退役大学生复学工作的通知》(同委〔2025〕207 号)执行。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


六、工作流程

1.根据学校下达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相关通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推荐环节的工作安排;成立学科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社会活动、科研成果与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2.向 2027 届外国语学院应届毕业生公布并接受学生报名。

3.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承诺书。

4.学科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社会活动、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5.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学生综合成绩进行研究审核,按照名额 1:1 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

6.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

7.向本科生院书面申报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

8.本科生院进行推免生资格名单公示、上报和备案。


七、监督管理

1.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2)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受到校纪处分者。

(4)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申请推免生资格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申请推免生资格的人员,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3.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同济大学《关于做好我校 2027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6 年 9 月 5 日

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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